甲方:
乙方:
中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自愿报名,公开竞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签约之日起,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教师。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长期合同。
1、聘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内容:
3、聘用酬金:每学期末考核合格后,按 元/计划学时一次性支付聘用酬金。
4、聘用期间不享受在职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聘用单位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