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班级公物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要做好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要每天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各任课教师务必对本堂课学生的学习及安全负责任。
6、学生要做到:不打架骂人、凶杀的书刊、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吸烟喝酒、不损害公物、不在教室内打闹。
7、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严禁在教室内用纸张、笔芯、尺子等做玩具。
8、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紧急情况,不得私自出入学校大门。
9、学生出入教室,上、下楼梯要有礼、有序,严防混乱、拥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10、学生在课间活动期间,禁止在校园及教室内追逐打闹,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具有危险性的活动。
以上十条制度,全体师生务必严格执行,一旦发现有学生不遵守以上规定,后果自负。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