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近期我市降雨天气频繁出现。现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筑府办发电[20xx]24号)文件要求,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局、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市场监管
各局、市局机关相关部门要强化汛期市场交易秩序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涉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必须品的市场监管,密切关注汛期市场物资供应情况,严厉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违法行为。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对汛期消费投诉实行快速处置,积极化解消费矛盾,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三、加强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管理
各局、各部门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汛期特点,突出对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可能存在事故隐患和安全危害的地方,要加强巡查。同时做好机关办公大楼电梯、地下停车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事故。遇有情况及时向当天值班领导报告。
四、加强应急值班
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强化信息报道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时定限内按程序报送,不得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情况。值班人员坚持在岗在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随时保持通讯24小时通畅。
五、其他事宜
由于汛期一直未结束,值班表将每周安排一次。值班表不再以正式文件下发,将通过OA系统或钉钉等方式下发。请全局所有干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