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___
被申请人:___
请求事项:
1、请求增加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年__月至__年__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工资共计人民币10000元;
2、请求增加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__年__月至__年__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__年入职被申请人单位,担任__一职,直至__年__月__日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入职后,签订了一份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期_年的劳动合同(证据_),劳动合同期满后,申请人继续在被申请人单位担任保安,而被申请人亦一直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直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__年__月至__年_月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工资,共计人民币10000元。
2、申请人__年_月__日入职被申请人单位后,被申请人一直未给申请人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被申请人__公司应当给申请人___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此致
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