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未落实就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
审批(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陕西省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建设标准(试行)》等。
申请(办事)条件
大中专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
申请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
法定周期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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