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驾驶证转入指南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必须有效、完整、无因损毁造成信息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2、办理转入换证时应先审验,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申请前核查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以及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4、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时,距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的,可以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5、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满后,方可申请转入换证。
二、【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第三步: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四、【办理费用】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10元
五、【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一个工作日内换发驾驶证
六、【办理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