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不能因患大病提取配偶的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本人可申请提取个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二、提取流程:
1、在单位领取填写《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销户)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点此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银联卡到中心业务大厅或者咸阳住房公积金手机APP上办理相关业务的审批结算手续。
3、提取资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转到职工本人的银联卡(一类卡)上。
三、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件;
3、病历复印件;
4、当期医疗票据原件;
5患者是配偶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限夫妻在同一户口本);
6、患者是未成年子女,提供户口本原件或关系证明原件;
(十三种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等。)
注: 以上所需资料应出具原件并同时出具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提取申请表。
四、办理地点和机构:
中心业务大厅(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8号咸阳房产交易大厦七层)及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五、办理步骤、时间与联系电话:
1、为一窗式即时办理;免费办理
2、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理业务在三个工作日内
4、联系电话:029-12329、029-328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