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报名人数小于或者等于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时,经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拟定全部录取,如有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二)当报名人数大于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时,则按照以下顺序录取。
1.锦绣阳光花园坦洲户籍(业主子女)的适龄儿童以及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第一批)
2.锦绣阳光花园业主子女的适龄儿童(第二批)
3.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三批)
4.非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第四批)
(三)政策性照顾招生对象主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照市、镇义务教育阶段政策优待人员招生办法等文件要求;
2.启乐第一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的适龄幼儿。
(四)录取次序说明
如第一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第一批采取摇号派位方式,若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则直接录取,剩余学位按批次进行摇号派位。(如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第二批采取摇号派位方式,若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依次类推)。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