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8日,西安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购房新政策的通知
一、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条件变化
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
原政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
新政策: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的,仍须落户满3年。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变化
原政策: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新政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注意:在具体购房资格审核时,《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同时,为确保政策顺利衔接,《通知》下发后已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继续按原政策对待。
三、住房售卖年限变化
商品房
原限售政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现限售政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
二手房
原限售政策:《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满5年
现限售政策:《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满2年
四、高层次人才及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政策支持
1、在陕院士或其所在单位购房用于保障在陕院士居住,以及经市委人才办确认的A、B、C类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予以优先保障,具体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2、对本市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能提供相关证件或单位出具证明的,参照现役军人购房政策。
五、刚需家庭认定类别
在原“刚需家庭”类别的基础上,新增两类家庭:
1、二孩及以上家庭,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2、28周岁及以上未婚人士,还须满足以下要求:无婚姻记录、本市范围内名下无房且自购房之日起前48个月内无住房转让记录,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原刚需家庭条件: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购房前48个月无住房转让记录;
3.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六,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贷款额度变化
1、个人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利率定价由陕西省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具体变化情况可向办理住房商业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咨询。
2、公积金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