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落户条件★
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青岛市城镇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可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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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已经开通了网上预受理审核业务,户口迁入、迁出、登记等47项户政业务都可以通过手机微信登录“青岛微警务”—“我要办事”模块申报。其中,夫妻投靠落户在“我要办事”模块搜索“夫妻投靠”即可获取申报入口及办理须知,按照提示要求填写及提交申报材料。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电话告知结果。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上传的材料原件到派出所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