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个人保险该如何分配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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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6 00:47

结婚组建家庭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保险的情况非常常见,很多夫妻还会选择互为投保人。

这就是常说的“夫妻互保”。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夫妻才能进行互保,男女朋友是不可以的。

这种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都对保单进行缴费,保费和保单所产生的现金价值,都算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处理这张保单分为两种情况:

A. 退保

如果退保,需要将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平分,或经夫妻双方商定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但奶爸在此提醒大家,退保存在一定的亏损风险,退保前还需要双方慎重考虑。

 B. 维持保单

假如被保人现在的身体情况没有购入保险时好,再买一份新保险也会比较困难。

此时可以选择维持保单。

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维持保单后,可以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人或受益人的变更。

但是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时,需要补偿一半离婚时保单的现金价值给另一方。

除了夫妻互保,夫妻婚后购买保险还存在另一种情况,便是为自己的孩子投保。

那么,离婚后夫妻双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也涉及了财产分割的问题。

此时夫妻双方可以选择退保、继续投保或仅由一方投保。

1. 退保

奶爸的建议是不要轻易退保。

2. 继续投保

假设夫妻双方都愿意继续投保,原有的保险合同可不做变更。

但是,保费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通常为一人一半,夫妻亦可依据自身情况私下协商各自缴费的金额。

将来产生的保险利益由双方平均或按比例所得。

3.仅由一方投保

离异夫妻一方即使失去了对子女的抚养权,也拥有给孩子投保的权利。

因此,夫妻离婚后,仍然可由任意一方继续给孩子投保。

如果此前投保方不是该份合同的投保人,需要变更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保证个人后续的权益。

同时,也应该由其确定保险受益人以及缴纳后续保费。

不过,由于保单已缴纳的保费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愿意继续投保方需要补偿对方一半的离婚时保单现金价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6 00:47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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