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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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3 07:07
一、离婚后需要分割保险的情况:
一、财产险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补偿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四十二条 适当帮助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财产分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3 07:07
比较麻烦,建议不要离婚......
好吧,虽然是一个令人忧伤的话题;但为了解决你的问题,我还是和大家聊聊:
1、离婚后,保险应该如如何处理?
2、保险搁置不管,会有什么风险?
中国人变了,除了越来越不爱结婚,离婚率还越来越高,在过去 15 年来有增无减。
截至 2010 年,中国人平均婚姻寿命为 9.59 年,其中 25 至 34 岁的平均婚姻寿命最低( 7.55-9.36 年)。
换句话说,中国人的婚姻寿命可能还没有买辆车的寿命长。而放眼世界,中国的粗离婚率已达 2.8‰,排名全球第 10 位。
那么,离婚后会影响到哪些保险呢?当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单了。
1、哪些保险,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一般有下面几类:
① 婚后购买的保险
一般来讲,只要结婚后不管是为自己购买的,还是夫妻相互投保的保险,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
② 婚前买的保险,但结婚后仍在缴费
例如,小 A 婚前给自己买了一份重疾险,婚后继续缴费。那么离婚时,这期间所缴保费需要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③ 婚前购买的理财型保险,婚后的收益部分
就算小 A 是在婚前为自己买的年金险,婚后每年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
上面就是几种情况,只要是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配。
2、哪些保险,不用分割?
上面我们讲了哪些保险需要分,那么再看看哪些不属于共同财产,不用分?大家可以对比参考一下:
① 婚前购买的保险,且缴费结束。
② 因人身伤害或疾病,一方自己获得的保险金。
③ 父母出钱为一方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
④ 父母不幸身故,一方作为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
⑤ 婚前进行了资产隔离,已公证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
在实际生活中,具体情况还很多,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看。
上文我们知道了哪些保险需要分,哪些保险不用分。这一节我们来看看具体实操的问题,就是需要分割的保险,具体应该如何分割?
1、分割保险,这两种方法要知道
根据普通百姓常见的办法,总结了两点:
方法一:退保,平分现金价值
长期险都有现金价值,也就是退保能拿回一些钱,如果申请退保,那么退回的现金价值双方可以平分。
方法二:不退保,协商补偿一半的现金价值
如果保险买的比较早,现在身体条件没有当时那么好了,再买新的保险其实并不容易,这时可以选择不退保。
中国人都提倡 “ 好聚好散 ”,没必要离婚后将所有保险都退了,失了保障,两败俱伤。这时可以协商补偿一半的现金价值给对方,保留原有的保单。
2、保单分割,谁来缴费最合理?
对保险进行分割,那么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保单变更,也就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保全,这里需要关注三种情况:
① 投保人可变更
如果结婚时,太太为老公买了一份保险,可以进行投保人变更,将投保人变更为自己,并且自己继续缴费。
为孩子买的保险,也可以进行相应的变更,例如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继续缴费。
② 投保人豁免怎么办?
一般投保人发生变更后,投保人附加的投保人豁免就自动退保了,部分产品可以领取一定的现金价值。
③ 受益人要变更
保险受益人也是比较重要的事情,如果离婚了,建议梳理一下受益人的设置,把之前指定前任的进行变更,或者明确受益人。这样可能避免很多麻烦,也是非常有必要关注的。
除此外联系方式、缴费银行卡、家庭地址等都是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的,联系保险公司客服,提供相关的资料就可以了。
离婚后,有人为分割财产,闹得沸沸扬扬,也有人洒脱大方,对之前的保单不闻不问。如果将保单放着不管,会有什么风险呢?
1、投保人为前妻,保单还有效吗?
只要投保时属于合法夫妻,承保后正常缴费,不管是否离婚,都会一直有效。
通过《保险法》可以了解到,投保时要求,投被保人需存在保险利益关系,但并没有要求合同整个存续期间都要有保险利益关系。
不过投保人未变更,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比如生活中也常遇到,保单因无人缴费而失效,保单被前妻无故退保等情况。
2、离婚后出险,理赔金归谁?
比如重疾险,就算写了受益人,但是如果出险的时候被保险人还活着,不管是否离婚,理赔款都是给本人的。
但如果被保人不幸身故的话,而理赔金受益人为前妻时,这就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纠纷。
现实中的确有类似的纠纷存在,如果离婚了,一定要重新梳理一下受益人的设置,以免存在隐患。
不管怎么说,离婚后将保险搁置不管,是非常不理性的,很可能因为一时疏忽大意,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今天的文章也仅仅是我个人的见解,毕竟不同的情况和*判决,都会存在一些差异。不管怎么说,能给大家带来一点启发就已经足够了。
一个稳定的良好的婚姻关系,不仅对孩子成长有帮助,也能有利于事业发展。军功章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就是这个道理。
保险复杂且水很深,要想不花冤枉钱,推荐阅读以下攻略,自己也能轻松买对保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3 07:08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3 07:08
离婚时,需根据保险性质来决定是否分割。
一、养老保险不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应予支持。
二、其他商业保险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第三人,如父母、子女的,依据《保险法》该保险利益属于第三人的利益,故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能是受益人自身享有的财产权益;
2、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夫妻一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且受益人也是夫妻一方的,该保险利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类而定:
(1)人寿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这类保险一种是以被保险人死亡或发生重大疾病为保险事件,另一种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例如养老保险合同。这类保险为主险时,其保单现金价值一般会在当年的保险单上直接载明,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书面申请后从保险公司获得退还的合同现金价值。这类保险利益也是婚姻生活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假定夫妻双方关系正常未涉及到离婚,所获得的无论是保单现金价值还是发生保险事故后的赔偿金,显然都会让整个家庭受益,更何况现在此类的保单还可以作抵押申请保险公司的贷款,可见其财产价值的重要。我们认为,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官分割时,可判决保险合同仍归一方的财产权益,该方当事人可选择在离婚后继续履行交纳保费义务还是变现保单现金价值,而判决由该方当事人给付保单现金价值一半作为给对方的分割折价;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一种人身保险;
(3)健康保险:这类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保险责任范畴内的疾病或意外的事故所致的伤害的费用大的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处保险;
(4)财产保险:以各类财产及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包括家庭财产普通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简单来说 商业险如果有指定受益人的话 那这就不算是夫妻共有了 如果没有会视情况判决 所以 一般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只有指定受益人后 才算是个人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