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用打印的电子作为报销凭证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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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17

可以的。

1、电子*是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根据《关于推行通过*电子*系统开具的*电子普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正式规定打印版式电子*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相同。

2、电子*可以作为财务原始凭证报销入账。因为电子*同普通*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查验平台(网页链接)进行查验查询验证*信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3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文的规定,自行打印*电子普通*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相同。通俗的说,电子*的法律效力、用途和使用规定,跟纸质的*普通*是一样的。但是,是否能报账根据用户自己的单位规定为准。了解更多服务优惠点击下方的“官方网址”客服324为你解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3:1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亲,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答主为您查询到的相关资料:

电子*和报销凭证的区别

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电子*系统

*电子普通*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相同。

推行通过*电子*系统开具的*电子普通*,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与传统纸质*相比,电子*具有无纸化、低能耗、易保存、易查询等优点。

电子*都是**,在“营改增”正式落地后,包括酒店业、餐饮业在内的服务业商户真正被纳入电子*的开票范围,2017年3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普通*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重点在电商、金融、快递等行业做好*电子普通*推行工作。

从具体应用方式来看,电子*的开具方式颇为便捷,用户直接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服务号等入口进入,输入企业名称等内容开票,电子*可以直接保存在微信卡包或者支付宝“*管家”中,再对接微信企业号或者企业自身的移动办公应用申请报销、查询报销状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01

电子*只需要打印出来就可以走正常的报销流程了。收到电子*之后可以选择使用映美热敏电子*云打印机进行打印,只需要在微信/支付宝内扫一下打印机身上的二维码即可调取卡包里面的*完成打印,短信电票只需要粘贴链接就可以完成打印了,邮件收到的电子*,只需要转发该邮件到打印机指定的邮箱地址中即可完成打印,均无需通过电脑,十分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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