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2:1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1:04
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劳动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不同情况,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要求不同。比如,通常情况下,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就可以离开了;如果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形下,比如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下,比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1:05
案情:小张在广州的一个公立学校教书,和单位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当时合同约定违约金是2万元一年,但是到第二年,发现自己不适合教书想转行。但是约定的违约金太贵了,又不敢辞职,工作越来越没动力了。请问小张是否一定要合同到期才能辞职呢?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本案中,小张老师不符合约定承担违约金的情形,该学校不应该与小张老师约定违约金条款。小张老师只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在现实当中,很多公司企业为了保障公司人员的稳定性,经常与劳动者约定高额违约金条款。若是劳动者提前辞职,就要承担高数额的违约金。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侵犯了劳动者的就业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1:05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需要提前一个月这么久呀?---是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你要提前3天左右通知后就自己走人,这个需要单位同意。
你根据我下面去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然后上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从08年元旦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及补齐你工作期间的社保,另外你要辞职的话是要按《劳动法》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