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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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8 19: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本条是有关违反车辆停放的规定。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第六十三条,则罚款,各地方罚款幅度可能不一致,但罚款额度都在20-200元之间。
首先值勤民警在查获该违法行为时,使用技术取证设备记录当事人交通违法事实,然后填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放置于违法车辆前车窗上,告知其在规定时限内(15日)到指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涉及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车主或者驾驶人、管理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到指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交管部门”)查看相关交通违法记录资料,并作出陈述和申辩;
交管部门依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在听取陈述和申辩后,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交管部门将采纳),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在15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缴纳罚款后,该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对处罚有异议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60日内向市交通*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3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法停车处理程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8 19:23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是关于违章停车的规定,罚款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
(1)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8 19:24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是关于违章停车的规定,罚款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具体的法规内容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提问违反63条 造成交通事故。有没有责任
回答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你这个肯定是有责任的呀
违法停车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所以,对因机动车违法停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律认定违法停车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哦。
提问 可以电话咨询吗
回答我们这边是文字咨询的哦
电话是另一项服务了,是另外的价钱了
你的问题都可以在这跟我说明,我会为您解答的哦
提问我叫做货车撞到路边乱停乱放的 此事过判我全责 人,面包车乱停乱放,没有责任 这个合理吗
另外的价钱都无所谓
回答您这种情况所说,对方面包车乱停乱放,对方肯定不能说是没有责任的呀,这个肯定是不合理的哦
提问那现在有什么办法能挽回嘞
回答如果交警已经出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您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哦,说明他们的判定责任不合理要求重新认定
提问都申请行政复议过还是原来那样
回答那肯定就是你这边具体的情况让他们只能认定是你全责的呀
或者交警不认为对方的面包车有违章违停的行为
一般像您这种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的话,是不能再次提起的
速所以您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的话
建议您去*提起行政诉讼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8 19:24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8 19:25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