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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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5:27
苏北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以下简称“苏北计划”)由江苏*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团*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苏北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一、工作内容 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推荐、选拔面试、体检培训和集中派遣等程序从我省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募700名志愿者,到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所辖县(市、区)的村(社区)、乡镇(街道)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及沿海开发战略、苏北工业化发展需要的工业、经济、法律、外贸、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二、宣传口号 1、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2、因为这个选择,江苏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 3、用一段青春岁月换一辈子难忘回忆。 三、工作步骤 (一)申报审核服务岗位。4月上旬,由各服务县(市、区)项目办申报服务岗位。教育岗位要尽可能保持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岗位信息和数量由省项目办审核并录入“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 (二)宣传动员。从4月下旬起,运用当代青年所接受和喜爱的网络、移动传媒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手机报、个人邮箱、微博等,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发布苏北计划相关*和动态信息。要增强新闻敏锐性,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支持,坚持重在策划、重在基层,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招募录取。 1、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报名学生登陆江苏共青团网和江苏志愿服务网的“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苏北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2、选拔 (1)选拔标准。面向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对报考村官而未被录用同时报名参加苏北计划的大学生优先录用,村官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苏北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加苏北计划。 (2)面试。面试分学校面试和省项目办集中面试两部分。考察报名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进行心理测试,根据考察和测试结果在“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填写高校审核意见。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并报省项目办审核。5省项目办组织集中面试,集中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统一体检。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体检。在宁高校由省项目办统一体检;苏北五市由市项目办统一体检;其余各市由省项目办指定一所高校(按往年惯例)牵头体检。志愿者体检应选择在*乙等(含*乙等)以上医院。 本着对志愿者和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市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省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负责体检单位承担。 (4)公示。6月中旬前,高校项目办公布体检通过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5)录取。6月中旬,高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并代表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6)督导检查。6月上旬,在志愿者选拔录取阶段,省项目办将到各地、高校对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重点环节。 (7)审定确认。6月中旬,省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8)报送总结。6月下旬,高校项目办将志愿者报名表、体检单和招募工作总结一并报省项目办。作为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培训派遣。 7月下旬,省项目办举办大学生志愿服务集中培训及出征仪式,派遣志愿者赴苏北五市志愿服务。 四、*支持 参加苏北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还享受以下*: 1、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志愿者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40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3、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4、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5、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6、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连续计算工龄。 7、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江苏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招考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1门单科加5分的*。 8、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户籍或生源地*,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专门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9、服务期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条件的可推荐作为选聘对象。 10、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的志愿者,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0〕12号]的规定,可以申请免试接受*本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