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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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33
合伙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扣完个税后再分红给股东不需要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所以分红只是之前应发放工资的累计,核定征税后,不必再缴纳红利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