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预防机制中隐患还要分级的,具体怎么操作的?求指导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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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56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事故隐患划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部门也下发了不同行业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断标准:

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2、《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4、《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5、《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6、《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7、《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
8、《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
9、《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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