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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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4:48
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1—6月,每月10日(遇公休日顺延)前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初次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应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困难家庭证明文件;
(5)档案。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提出申请当月起计发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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