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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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7-20 21:07
1、失业登记
2、赔偿标准
3、领取的条件
4、赔偿的期限
5、再失业的赔偿
6、单位没有买失业保险的情况
1.失业登记。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需要在2个月内到当地人社局社保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去的时候,携带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失业保险的相关材料。
2.赔偿标准。根据区域和时间不同,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一般都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
3.领取的条件。不是所有的解除合同,都要以失业保险赔偿。主要是失业保险缴费超过一年,不是因为本人不愿意干而主动辞职的,另外还要有求职意愿、想从新工作,当然也必须要进行失业登记。
4.赔偿的期限。失业保险最长的赔偿期限,最长一般是2年。缴费五年以下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赔偿金;缴费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最长领取18个月失业金;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领取24个月失业金。
5.再失业的赔偿。对于已经领取失业金,重新就业又失业的人员。按照后来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算,前面还有没有领完的,一起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比如:一个人原本缴了11年的失业保险,可以领到24个月的失业金,但在12个月后又就业了,剩下的12个月未领的失业金,在下次失业的时候,可以合并计算。
6.单位没有买失业保险的情况。单位没有给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在遇到不是本人自愿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应当有赔偿责任。对于赔偿的金额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18:15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领取失业保险金是需要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并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领取。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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