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量刑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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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13:58

家暴触犯刑法的,属于刑事责任或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等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的,最高会判处死刑。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第18条,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兼顾维护家庭稳定、尊重被害人意愿等因素综合考虑,宽严并用,区别对待。根据司法实践,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出于恶意侵占财产等卑劣动机实施家庭暴力;因酗酒、吸毒、*等恶习而长期或者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曾因实施家庭暴力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形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犯罪情节较轻,或者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从轻处罚有利于被扶养人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可以不起诉,人民*可以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人民*、人民*、*机关应当充分运用训诫,责令施暴人保证不再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罚处罚措施,加强对施暴人的教育与惩戒。

第19条,准确认定对家庭暴力的正当防卫。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行为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足以制止并使防卫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为标准。

根据施暴人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的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

第20条,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根据其家庭情况,依法放宽减刑的幅度,缩短减刑的起始时间与间隔时间;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假释。被杀害施暴人的近亲属表示谅解的,在量刑、减刑、假释时应当予以充分考虑。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遗弃家庭成员的。”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13:58

随着社会发展,女性地位的提高。在婚姻过程中出现不好待遇时,也都开始积极的反抗。家庭暴力更是其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越来越多女性在面对家庭暴力时,从以前的默默忍受到如今的勇敢站出来捍卫自己权益。家庭暴力能否判刑,要看该家庭暴力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造成何种伤害后果.受害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救助请求和控告.事态严重应及时报*机关.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诉的才处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根据情节和后果作不同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诉的才处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可由*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无过错方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遭遇家暴后,一定要向周围妇联或者相关机构求助。同时要做伤情鉴定,保留证据等。只有女性在面对家暴时自身硬气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才能让施恶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14:00

家暴触犯刑法的,属于刑事责任或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等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的,最高会判处死刑。

根据《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七条 注意发现犯罪案件。*机关在处理人身伤害、*、遗弃等行政案件过程中,人民*在审理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注意发现可能涉及的家庭暴力犯罪。一旦发现家庭暴力犯罪线索,*机关应当将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人民*应当将案件移送*机关;属于自诉案件的,*机关、人民*应当告知被害人提起自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14:00

  一、家暴行为涉及的罪名是:*罪。至少要达到“情节恶劣”程序,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从*罪的犯罪构成客体方面来分析: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家庭成员的行为。
  1、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方式而言,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禁闭、讽刺、谩骂、侮辱、*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但构成本罪,不可能是纯粹的不作为。单纯的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构成犯罪应是遗弃罪。就内容前言,既包括肉体的摧残,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等,又包括精神上的*,如讽刺、谩骂、*人格、*自由等,不论其内容如何,也不论具方式怎样,是交替穿插进行,还是单独连续进行,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2、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这是构成本罪*行为的一个必要特征。偶尔的打骂、冻饿、赶出家门,不能认定为*行为。
  3、*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渭“情节恶劣”,指*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罪。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罪论处。
  三、《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罪】*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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