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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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15:36
购车*丢失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
1、丢失机动车销售*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办理相关手续。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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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16:54
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办理相关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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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能为您解答:购车*丢了的解决办法:1、丢失机动车销售*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存根联复印件;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4、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下,购车*只在车辆上户、办理时需要用到。如果是已经上户、上牌的车辆用到购车*的机会很少,如果是开了好些年的旧车就更用不到,在*丢失之后也可以选择不补办。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20:20
《红楼梦》(中国古典文学读本丛书、世界文学名著文库),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沈尹默题字,前八十回以庚辰本作底本,后四十回以程甲本作底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1996年12月第2版,2008年7月第3版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