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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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03:11
购车*和购置税*丢了要及时补办。汽车购置税的*丢失后应该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发表声明,*已作废,然后再补办。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专用*和普通*时,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丢失、被盗*专用*的,纳税人应在事发当日书面报告国税机关,并在《中国税务报》公开声明作废。车辆购置税本丢失,等报纸将你的遗失证明刊登出来之后,到纳税机关领取“车购税换补证申请表”,带上“车购税换补证申请表”、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身份证和行驶证到车辆购置税过户补证窗口办理补证手续。
车辆已经接近年限,要报废的时候,或者参与某些4S店的以旧换新*的时候,也需要提供这个购置税*。尤其是车辆报废的时候,国家有相应的报废补贴,如果没有车辆购置税*,就无法领到补贴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03:11
国家税务总局6日表示,消费者购车时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生丢失或被盗,可凭汽车销售商重新补开的销售*,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税务总局明确,由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