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48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8:00
"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用来解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其义在于羁縻勿绝,仍效仿唐代的"羁縻制度"。*上巩固其统治,经济上让原来的生产方式维持下去,满足于征收纳贡。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与地方各民族统治阶级互相联合、斗争的一种妥协形式。在土司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各自形成一个个势力范围,造成*割据状态,从而使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产生仇恨和战争。
贵族一词相当古老。最初指的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因权力、财产高于其他阶级而形成的上层阶级。包括军事贵族、世俗贵族、宗教贵族。经过演变,贵族制度在一些国家延续下来,形成了稳定的贵族阶级。真正的贵族是要讲家世和社会背景的。
西方社会在很久一段时间里都是以贵族制度和农奴以及平民制度为构架的,在中国历史上,贵族*或者说世家寡头*,曾经流行过两次。第一次是周朝克商之后分封诸侯,建立宗法制,天子为大宗,诸侯为小宗;诸侯在本国之内为大宗,大夫为小宗,这样层层分封,各在其位,“子子孙孙永宝用”。这种贵族*,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非常类似,持续了四五百年,到了战国时期,总算宣告破灭。西周和春秋时期的大*家多半是贵族,偶尔有孔子这样的士人,也是破落贵族的后裔;战国时期的大*家、大军事家、大学问家则有半数以上是平民,其中“去贵族化”最得力的秦国,最终统一了天下,消灭了六国的所有贵族。后来六国贵族起兵造反灭秦,又被布衣刘邦一一削灭,中国的第一个贵族时代彻底划上了句号。
在土司制度下,土司属下的百姓就是农奴,他们没有土地,除为土司提供繁重的无偿劳役和当土兵外,还要向土司缴纳或进贡各种实物,这种封建农奴制,就是土司制度的经济基础。尤其是有的土司强征滥取,如火坑钱、锄头钱、烟火钱等。土家族人民深受封建统治和土司盘剥的双重压迫,生活于水火之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8:00
土司制度是我国历代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分封地方首领世袭管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一种特殊*制度。
隋唐时期,封建*王朝在边疆及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竭糜州郡,实行羁縻制度:即在各族首领所辖领域的基础上,飞设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其首领为都昔、刺史,皆世袭(《新唐书卷四十三》)","树其酋长,使自镇抚,以达其以夷治夷"的目的。
土司的疆城,五代时置二十州,包括沉、酉流域的南、北两江。宋初无变化,至淳化以后,南江诸地各自向朝廷入贡,只北江(今永顺、保靖、龙山、古文、花垣等地步保其原地。元代对西南各部族的大姓,因其请而以土司之职。明袭元制,凡结族来附者,均以原官,并加以重用,土司便成为统治王朝倚重的疆吏,甚至同于藩国。明代土司与朝廷的关系甚为密切,土司制度更为完备。
土司与*王朝的关系,在经济上表现为"纳贡"与"回赐"。土司必须服从封建王朝的征调。土司在其辖区内具有无上权威,为名符其实的"土皇帝",自设总理、家政、舍巴、土知州、土中军等。自宋代开始,所辖最小行政单位为洞。
土司统治等级森严,用等级确定权力和地位,主仆之分十分严格。土地按等级分配,土司占有肥田沃土,舍巳头人可分平地。土民只能在山坡上开一块"份地"。在住房上,土司《纺柱雕梁,砖瓦鳞砌",舍已头人"许竖梁柱,周以板壁",土民则"叉木架屋,编竹为墙",皆不准盖瓦,如有盖瓦者,即"治以潜越"之罪,俗云:"只准家政骑马,不许百姓盖瓦。"讨土司出巡时,仪卫颇盛,土民见之皆夹道拜伏,否则以谴责诛杀勿论也。》土司自称化日本爵",土民称其为"爵爷"、"都爷",土司居住的衙署自称为化金挛宝殿",其宿舍称"婪宫",其妻要有"三宫六院",其墓葬地称"紫金山",其花园称"御花园",其宗柯称"太庙"。
残酷的刑法,是土司对土民实行野蛮残酷统治的重要手段。土司操有杀伐之权,其刑法有断首、宫刑、断指、割耳·挖眼、杖责等。土人有罪,小则知州长官治之,大则土司自理。
土司的残酷统治,给土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土民生活的困苦,连封建王朝也不得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