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工程行业保证金问题,以及推行银行保函?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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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18:49

2016年浙江省在建设工程保证金领域引入保险机制后,2018年全省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共承保10972笔,为建筑企业释放保证金65.7亿元;但直至2019年,全省房建市政工程(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中仍有78%为现金形式,持续构成建筑业企业的沉重负担。

与此同时,保证金长时间冻结及难返还问题,以及保证金被占用、挪用等违规违法现象,也*着建筑市场的活力。为推动浙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通知》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存在的弊病,就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

具体而言,《通知》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发挥工程保函作用三方面的创新颇具亮点且意义深远。

1、多手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响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所明确的“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通知》首先规定:2020年6月30日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已经以现金缴纳的保证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换。这一方面有助于建筑企业以较低的保函费代替全额的保证金,另一方面也引入银行、保险机构和融资担保公司参与欠薪风险的防控工作,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齐头并进。

同样响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所明确的分账管理制度,《通知》在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基础上,分专业设立了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并对人工费分账比例设有浮动机制:在满足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可根据基准比例浮动约定。

《通知》也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推出专项贷款产品,一方面可降低工资专业账户无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为人工费分账比例浮动机制提供了参考依据。此外为从源头上解决欠薪顽疾,《通知》还从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行为入手,通过落实《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旨在解开工程款项拨付不到位引发的拖欠“债务链”。

2、全面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通知》区分了项目投资的性质,从提高工程保函替代率、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两方面入手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并保障企业自主选择权。

首先,《通知》要求2020年6月30日起新招标的*投资项目全面推行工程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并鼓励其他投资项目大力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争取到2020年9月底达到50%以上,到2020年12月底达到80%以上。

其次,《通知》在2017年6月浙江省《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将*投资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由10%降至5%、工程质量保证金由5%降至2.5%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保证金缴纳比例:2020年6月30日起新招标的*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与此同时《通知》也鼓励其他投资项目相应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

此外为解决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通知》在正面要求“对于建筑业企业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的四类保证金,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排斥、*或拒绝”之外,还从负面倒*企业自主选择权实现: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排斥工程保函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排斥潜在投标人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3、充分发挥工程保函综合作用

为充分发挥工程保函作为建筑市场信用工具的作用,《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信用与工程保函挂钩机制,以保证金差异化缴纳激励企业守信:一方面制定了针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另一方面也明确了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金额所对应的失信情形。通过对守信行为给予提倡和保障、对失信行径给予禁止和防范,工程担保也能够更好促进建筑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有效运作。

在构建“工程保函+信用”机制之外,《通知》还要求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建立小额保函核签核保绿色通道,旨在发挥工程保函作为创新金融产品的作用。基于风险管控体系,《通知》引导各担保主体实现小额保函“最多跑一次”,未来基于科技赋能,工程保函或可实现自“最多跑一次”至“一次都不跑”升级。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对银*《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探索发展非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等方式”的响应,也是对*《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的回应。

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六稳”“六保”中的作用,省建设厅牵头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制定了改革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这项惠企减负*。随着保证金改革*落地,叠加乘数效应,预计到今年年底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有望释放现金上千亿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20:07

​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一直困扰了很多施工企业,因为开工前就要为进场施工先垫付一部份资金,甲方结算工程款周期长,且结算比例底,这些直接影响施工企业资金链断裂,所以用银行保函来代替保证金问题,这样不仅盘活企业资金,又减少了企业负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21:42

投标保函的作用是代替投标保证金,起到节约现金流的目的,让投标人的资金更好的用于项目之中,而不是作为保证金被银行暂时占用。
1、对投标人来说,投标保函可以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更有利于维护正当权益。
2、对招标人来说,投标保函不仅可以良好地维护自身利益;还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23:33

2000年国家颁布《招标投标法》,首次提出采用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概念,当然这个时候担保行业还很不成熟,只成立了少部分国有担保企业。2005年起国家颁布《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下发了《投标保函(试行)》、《承包商履约保函(试行)》、《业主支付保函(试行)》等10项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保函开始在部分工程里开始试行。2006年底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工程担保制度开始在国内起步,但这个期间工程担保业务还没有实现真正市场化。
2014年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促进建筑市场进一步开放。意见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清理涉及工程建设企业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
2017年2月12日**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承包履约管理,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2018年7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要分类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即大力推行投标担保、推行履约担保、加快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强化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应用、强化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应用、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等,工程担保行业开始进入加速发展阶段。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8 01:41

**于2016年6月27日明文通知明确,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国家为盘活企业资金,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
**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一、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取消的保证金,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
二、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三、按时返还保证金。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于2016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按时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四、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六、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对保留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对取消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或废止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规定。在清理规范保证金的同时,要通过纳入信用体系等方式,逐步建立监督约束建筑业企业的新机制。
七、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未经*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
用银行保函代替工程行业现金保证金这些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激发市场活力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以下 2016/12/09更新------------
截至11月5日,各地共清理应取消的建筑保证金95170.29万元,涉及企业923家、项目910个,已退还81755.14万元,全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再获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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