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5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23:37
汇算清缴期限 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应注意的是: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2、汇算清缴程序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纳税调整项目表、减免项目表、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等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A、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B、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C、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D、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追问被税务局抽查抽到了,涉及很多情况,比如开票收入只有3万多,文化事业建设费未交,没有非流动资产折旧等等
追答不要意思,你打电话咨询一下税务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