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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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0:00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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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提出申请。
2、受理(4个工作日):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人才中心受理受理后4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公示、移交,公示3天。
3、初审(5个工作日):*事处或人才中心初审,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移交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
4、终审(11个工作日)。
5、联审、备案(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