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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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4:59
因为应交税费科目是一项负债科目,贷方表示负债增加,借方表示负债减少。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进项税),是指可用来抵扣应交税款的项目,这个项目本质上与缴纳税款类似,进项税增加,可直接抵减应交的税费,导致对国家的负债减少;所以进项税额的增加记在借方。而销项税额, 是指应缴纳的税款,实际上还未缴纳,销项税额的增加,引起对国家的负债(应交税费)增加,所以负债增加就记在贷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00
当然是同一类科目,都属于负债类科目。只是取得进项税相当于应交税费的减少,所以记借方,而销项税代表应交税费的增加,记贷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00
因为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税企业已经缴纳的*,是日后用来抵扣的,税企业的资产,所以记借方。而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是企业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应该将这笔款项交给国家税务局,故而是企业的债务,所以增加记入贷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01
因为进项税是拿来抵扣销项税的 是*的减少科目 所以在借方表示*(负债类科目)的减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01
你的会计知识还不够扎实,看书对你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