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地和出让地的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40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4:25

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在于其所收取的相关的费用规则是不一样的,还有就是土地的使用的权限和使用年限等都是不一样的。在这两者之间,人们更加愿意的是进行土地划拨。因为如果是土地出让的话,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也就是说,人们需要交一笔土地出让的费用。而对于土地划拨来说,就相当于是不用交什么费用的了。所以,有土地的人们是更愿意进行土地划拨的。但是,土地划拨也是会受到一定的*。比如说,划拨的土地在未经过相关单位的同意,也就是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的情况下,其是不能进行转让,更不能进行变卖等操作。因为,从一定的角度来说,这些都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而出让的土地却是可以随意进行转让的,但是也是不能进行售卖等。

划拨的土地,一般来说是被一些*及其相关的单位所用,而不是进行商用的。所以,自然而然也就不会产生什么利益的。而出让的土地是可以被人们拿来进行商用等,也就是说,其是可以产生效益的。但是,出让的土地却是会受到使用年限的*的,换句话说就是,出让的土地是有时效性的,过了所规定的时间,就不能进行出让了。相反,划拨的土地就不会受到使用年限的*。其实,这也是由于二者不同用途所形成的两种不同局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