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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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3:42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1983年确定的。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倾向的世界消费者联盟,总部设在海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其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2011年3月15日,*电视台综合频道开始(CCTV-1)现场直播3·15晚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5:00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一个基于中国美国前总统约翰.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年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讲话,首次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著名权利,即
有权获得安全保障
有权获得正确资料
有权自由决定选择
有权提出消费建议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议把每一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后的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以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成立了中国消费者协会,这是由于我国企业成立的第一个消费者可以组织。1984年,广东省成立了消费者委员会,这也是中国第一个城市消费者组织。
中国市场消费者协会在1984年12月经*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企业进行经济社会管理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主义团体,成为一个中国作为第一个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式成为国际消费者联合会正式会员。
作为消费者,到底可以享受到什么?
那怎么样才是一个消费者呢?就《中华民族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进行消费市场需要通过购买、使用商品或者可以接受教育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
因此,消费者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和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主体,即只要在市场上购买和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是为了个人和家庭生活的需要,而不是为了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就认定为需要“生活消费”的消费者,属于范围。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由以下权利:
(1)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进行商品和接受教育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信息安全管理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
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
(3)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选择商品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进行商品或接受教育服务发展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向依法可以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
消费者有权组建社会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获得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国家有关消费者和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环境方面的知识权利
(8)人格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的尊严和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
(9)监督举报权
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我们消费者对于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6:35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倾向的世界消费者联盟,总部设在海牙,现已迁至英国的伦敦。目前,它的成员已有来自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三百多个消费者组织。“3.15”“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体性社会团体。它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2000年“3.15”标志的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它是中消协推出的一种信誉认证,是对所有行业,商品、服务质量上乘,接受消费者协会调节的骨干企业的认可和证明。任何产品申请使用“3.15标志”,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察审核程序,从而确保“3.15标志”的权威性和公正性。“3.15标志”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图形为上方图形,同时加注“3.15”字样。此标志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优质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认可和证明,二是使企业履行做出的承诺:即发生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协商不成,经经营者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节意见,以避免小额争议久拖不决。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的目的有四:一是便于更有效地解决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从而使消费者协会能更好的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二是对优质商品及服务的一种证明,便于消费者择优购买;三是通过使用便于识别的统一标识,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行之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8:26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哪年确定的?
f13769745 LV8
2018-03-13
满意答案
ty418re12
LV9
2018-03-15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1983年确定的。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倾向的世界消费者联盟,总部设在海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其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2011年3月15日,*电视台综合频道开始(CCTV-1)现场直播3·15晚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10:34
定义
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者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一个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节日。
起源
二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后消费者运动发展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运动。
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提出消费者的四项权利。
1983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协会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保护消费者准则》,督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意义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有利于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自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在举行各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