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滴滴营运车辆被后车追尾后车负全责,我的误工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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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14

在我们驾驶车辆正常行驶中,如果车子被后车追尾,一般情况下都是后车的责任。而滴滴司机的车被追尾之后,交警判追尾者全责。滴滴司机的车要拉到修理厂去修理,其中的误工费后车应该负责吗。

滴滴司机就是靠车子吃饭的,还有很多司机是以租代购的车子,每个月都要给租赁公司交纳一笔不菲的费用,如果汽车被别人追尾,造成几天不能出工的话,误工费应该有后方车辆人员负责。

在杭州市发生了一起客车追尾网约车的时候,交管部门认定是客车全责,客车司机单位也认定了是自己的责任。但是对于赔偿网约车司机的误工费却产生了很大的分歧,不是不愿意赔偿,而是因为这位司机修车的时间耽误的太长了。如果按照正常的时间,这位网约车司机师傅的汽车最多4天时间就能够修好,而后车追尾的司机也只愿负担4天的误工费损失。可是这一辆车前前后后等了20多天才修理完,给4天的误工费司机是否肯定是不乐意的。这位司机的网约车是租赁滴滴租赁公司的汽车,每个月要向汽车租赁公司交了4700元的费用,每天的费用是160元。4天的费用才0块钱,远远不够这位司机师傅的损失。所以这位师傅找到了杭州电视台求助,希望杭州电视台能够帮助自己解决误工费的问题。

为此杭州电视台求助了法律界的律师,律师认为汽车修理的时间的确过程,按照正常修理的时间后车负责正常修理的天数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剩下的天数要滴滴司机跟修理厂联系赔偿事宜。而修理厂明确表示事发的时候马上就要临近春节,很多的车都要在春节前修完,而这位司机师傅的车只能等到过完春节以后再修理,没有别的办法。于是杭州电视台在昨天又帮司机师傅联系到了杭州滴滴本地分公司的负责人,把修理厂的情况又反馈给了滴滴平台。滴滴平台负责人表示会跟修理厂核实情况,然后再给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此次事故的发生,还有电视台找到的律师在节目里面说到误工费的问题,给了我们司机启示。只要车辆是正常营运的网约车或者出租车,一旦发生车祸是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司机是可以主张向全责方申请误工费用的。这一点法律是支持的,如果不只是车损这么简单,人员还有受伤,就更该全责一方负担误工费用。

有些人说司机就想图省事想坐着赚钱,这家修车需要排队不会再换一家吗?别忘了车子是租来的只能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去修理,而司机师傅又不能决定让修理厂提前来修自己的车。修理厂不给修司机又有什么办法呢!毕竟车子是租来的,不是司机想换地方就可以换地方修理。总之这件事情的发生可以让司机明白不是自己责任,自己的车辆又是营运性质,完全可以主张要误工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14

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
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50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5、《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1]

6、《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1] 。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事处、乡镇*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颁布的行*规,因此,人民*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1] 。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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