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0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23
新人力公司是单独的,有权决定是否签合同,不签也不违法,而且是新签合同,不是续签
主动辞职,合同就终止,单位如果没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也不用支付补偿金,后面和新单位是否签合同,双方再协商决定
最好是等单位解雇,这样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后面即使不签新合同,个人损失也比较小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也就是说我绝对不能主动写辞职信是吧
追答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24
那你先和现在的公司搞清呀!应该要补偿给你一些,如果不补可以拒签的,看你跟公司是怎么约定的吧!正常程序走,一般公司都能接受的,毕竟和气生财嘛!谁都不愿意把小事搞大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24
你自己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单位要终止合同要给你赔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25
咨询一下,有关的律师吧?这毕竟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当对你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还是咨询一下专业的人士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