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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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2:10

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期限以上,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1、申请人在办理原商贷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且原商业贷款可以提前结清;
2、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应为原商贷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原商贷房屋买受人为父*女或联名购买的,“商转公”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4、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无逾期记录,且原商贷还款状态正常无逾期;
6、所购住房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且该房屋已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7、原商*人已离异,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人名下的,原商*人或配偶均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8、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9、“商转公”贷款银行应为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之一;
10、申请人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商转公”贷款担保;
11、法律、法规、规章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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