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1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9 21:17
从法律的角度,所有这种剪接视频都涉嫌侵犯作品原作者的著作权。这种剪接视频相当于一个汇编作品,将别人的作品进行汇编,这要求经过所有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才可以。
如果没有经过许可,就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除非做出来的这些视频是供自己欣赏、学习,否则就是侵权。
但是鉴于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意识和对著作权的保护还没有到这个高度,可能还有些空子可以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逐渐这种行为就会被禁止。
扩展资料
构成要件
具违法性
1、著作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2、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害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法规定具有某种特定资格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也就规定了一切他人相对的不得加以妨害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就违反了法律。
(2)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他人相对的义务,也就不发生违法行为。例如,使用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材料,进行法律不要求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使用,实施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控制范围之外的行为,均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行为。
损害事实
1、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损害是违法行为的客观后果。如果某一行为正在计划当中,尚未造成损害事实,就不构成侵权行为。
2、例如,出版社擅自将作者的一部书稿取走,准备出版,但由于某些主观上的原因最终没有出版,因而不构成侵权行为。但如果已经出版,即使一本书也未卖出,也应认为构成侵权。
因果关系
1、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实施某一行为是造成损害事实这一结果的原因。例如,某乙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擅自交一家报社刊登,某乙这一行为引起损害事实,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
2、如果某乙仅为练笔,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并不打算发表,而被热心的某丙见到后,擅自推荐给报社刊登出来,应该认为某丙的行为和造成甲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至于某乙仅为练笔的改写,应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与损害事实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承担责任
1、实施行为的人有过错,或虽无过错,但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9 22:35
你可以在B站直播B站上的电视剧或动漫,这是没问题的。但是你不能在B站上直播其它视频网站(例如爱奇艺)的任何视频。如果这样做被发现了之后,可能会被封号。追答忘了说了,在b 站上直播只有大会员才能观看的内容,也是不行的。
感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