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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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5:23

回答您好

提问1一9月,累计三季度有利润,利润才几百块钱,预计四季度及全年亏损,在三季度所得税季报时,应该怎样合理避税,能在季度所得税申报表中利润填写0或负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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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等7个方面。准予扣除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

企业所得税没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概念,只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如果企业能够健全财务制度,健全账目,就是查账征收,税务机关称为A类申报;如果企业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等项目,就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核定征收,称为B类申报。企业所得税有两个征收方式:定率征收和查账征收。1、查账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年累计应税所得额乘20%-本年度以前月(季度)已纳所得税。(查账征收是按账务数据计算的利润,依此作为所得税的计算依据。账务当然要依据合法的票据,合理的计算,计算企业的盈亏数据。)2、核定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月(季度)销售收入乘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乘20%。

首先,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应该纳税所得额为其年度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免税、各种扣除收入之后的余额;其次,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其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比如:销售货物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转让财产的收入、利息收入等;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即企业所得税额等于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

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回答了,如果您满意的话可以采纳我的建议或者点开我的头像关注我。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的,祝您后续的处理能够顺利,再见 !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7:31

企业所得税率是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者比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企业所得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企业所得税法的核心。企业所得税率一般是25%。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0%。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15%。非居民企业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均为20%。PE溢价投资类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在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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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9:55

个人观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章应纳税额: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现举例如下:

某市一家汽车轮胎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0年度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汽车轮胎7000个.每个不含税售价0.2万元,支付销售汽车轮胎运输费用30万元,保险费用和装卸费用16万元,取得运输*;

(2)销售汽车轮胎400个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40万元

(3)将仓库对外出租取得收人100万元,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l0万元

(4)发生其他销售费用384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7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114万元;

(5)发生管理费用214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l4万元、技术开发费80万元、10万元无形资产(研发费用资本化)摊销为2009年底已形成的无形资产价值的年摊销额

(6)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固定资产盘亏损失23.4万元,合同违约金支出ll.7万元;(7)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税金60.69万元;

(8)12月份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普通*上注明价款为85万元;

(9)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l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从A国分回税后利润230万元。

(注:支付的运费均已取得相应的运费*)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营业)成本是()万元。

A.710B.750C.700D.740

2.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费用是()万元。

A.237B.280.9C.203D.380.9

3.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管理费用是()万元。

A.214B.207.9C.237.9D.257.9

4.2010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是()万元。

A.100.41B.245.41C.205.51D.200.41

5.2010年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是()万元。

A.0B.5C.15D.25

6.2010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万元。

A.21.06B.55.10C.41.60D.46.60答案:1.B

销售(营业)成本

=(400+7000)×(40÷400)+10=750(万元)

2.D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400+7000)X0.2+100]×l5%=237(万元)

实际发生l70+114=284(万元)。税前可以扣除237万元。

应扣除的销售费用=30×(1—7%)+16+384—284+237=380.9(万元)

3.B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00+7000)×0.2+100]×5‰=7.9(万元)<14×60%=8.4(万元),准予扣除7.9万元。

应扣除的管理费用=214—14+7.9=207.9(万元)

4.A

】营业外支出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和违约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23.4+11.7=35.1(万元)

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50%+10×50%=45(万元)

境内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400+7000)×0.2+100—750—380.9—207.9—60.69—35.1一45=100.4l(万元)

5.B

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200X20%+100X30%=70(万元),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

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75--70=5(万元)

6.A

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可以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可以抵免额=85X10%=8.5(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41×25%+5—8.5=21.60(万元)以上共同学习,希望对你有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2:37

例举一下几步,以供参考,望采纳!
第一步:会计利润核查,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比如2017年利润总额为300万,会计处理正确。
第二步:比对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进行纳税调整。比如此例,当年为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为50万(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税法上对于研发支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也就是税前可以扣除的为50+50*75%=87.5万. 但是会计计入损益的金额是50万,所以纳税调整,还可以调减37.5万。
也就是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37.5=262.5万
第三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为 262.5*25%65.625万。
注:从事服装生产和销售可以享受税法上的加计扣除*。
7个行业不得加计扣除,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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