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多久可以提取公积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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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4 22:48

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本市户籍与异地户籍两种情况:
1、本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先领取《失业证》,后凭《失业证》、身份证等、住房公积金卡、离职证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2、异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提取公积金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由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4、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6、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定要注意办理的流程和条件,要根据当地的*来进行申请,这样才可以顺利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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