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追索的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03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0:07

商业承兑汇票的追索流程是:

首次追索权、再追索权、最终追索权。首次追索权:是持票人被拒绝付款后,需要在6个月内向其任一前手行驶;再追索权:是汇票金额被清偿后,汇票新的持票人继续向其前手行驶,有效期为3个月;最终追索权是持票人针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有效期为2年。

票据追索的其他知识:

1.适用情形:到期后追索的--到期后拒绝付款的;到期前追索的--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逸;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2.被追索人的确定: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行驶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驶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驶追索权。

3.被追索人的确定:票据无问题、程序无问题,但承兑人无理拒付时,追索对象是全体前手;承兑附条件、3日内未作承兑表示、拒绝承兑的,追索对象是除付款人以外的前手;背书附条件、保证附条件的,追索对象是全体前手;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追索对象为除该背书人和该背书人的保证人外前手;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追索对象为出票人;支票、本票、银行汇票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追索对象为出票人;商业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追索对象为承兑人和出票人。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