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2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18:06
毕业证丢失后,可以申请得到一个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但是这个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具有同等的效力。补办学历证明书有以下流程:
1,毕业证丢失后,首先要登报作一个毕业证作废声明,内容要写清毕业证编号。
2,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3,学校对其情况核实无误后,将其申请材料审批后,同时报省教育主管部门补办学历证明书。
4,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实后,可补发学位证明书,由原毕业学校办理,并加盖印章。毕业证对每个在外找工作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它是证明你学历的依据,要保管好,不要弄丢失,补证费时又麻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19:24
大学毕业证书是非常重要的证件,由于毕业证书不能补办,丢失后只能通过开具学历证明,才代替毕业证书的作用。
如果毕业证书确实丢失,而且很有可能被他人捡到,那么最好对毕业证书进行作废公示,避免自己的证书被其他人恶意利用。但绝大多数大学生的证书丢失,往往都是忘记放在哪里,或者已经损毁,这种情况证书很难被其他人利用,因此可以不进行公示。
之后就需要向毕业院校申请开具学历证明,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大学相关专业的课程。学校经过审核后,会通过省教育局补办学历证明。
学历证明虽然不是毕业证书,但是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毕业证书丢失非常麻烦,我学校有很多早已毕业的学长学姐,为了开具学历证明,还需要千里迢迢重新返回学校办理相关的手续,而且等待时间也比较长。
更重要的是,如果遇到不太了解相关规定的单位人事,学历证明的实际作用会远远不如毕业证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20:59
大学毕业证丢失了可以补办毕业证明。按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补办《学历证明书》
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
4.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只能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要到所毕业学校去办理 。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22:50
1、首先毕业证丢失是不能够补办的,只能让学校给你开出学历证明了。
2、现在办*的越来越多,那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丢失之后,真的很难避免会不会被不良分子利用,所以在发现这两样丢失之后,就赶紧的登报声明自己的两证作废,否则出问题将会后患无穷。
3、接下来如果要用到自己的这俩证的话,请携带好自己的所有身份证明材料到学校的档案室去复印录取审批表、毕业证书存根,然后拿到教务盖各种章,接着就是去省教育部门,通过之后会发放你的学历证明了。
大学毕业证丢了,首先应该登报声明自己的两证作废,避免会不会被不良分子利用,然后就可以开自己的学历证明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0:58
按照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毕业学校印章并有编号。学历证明书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在学校要求报刊上进行登报声明之后 ,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另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发,应由原持有者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向原发证学校提出补具证明。原发证学校依据其学籍档案和发证记录,并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领取空白毕业证明书,同时注销其原发毕业证书。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要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可与毕业证明书等同使用。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毕业证明书适用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的毕业生,*高校毕业证明书适用于1986年*高等教育实行全国统考招生制度以来的证书遗失者。毕业证书丢失后,本人应首先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然后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学校档案馆复印录取审批表、毕业证书存根(领取毕业证书签名表),再到教务处(研究生到研究生院办理,*类毕业生到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办理其他手续。经核查无误后,学校将材料和录取审批表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省教育主管部门对情况核准后,即可补发学历证明书。(注:实用人才类毕业生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