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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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13:56
以济南市为例,公司可以一次性把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完。
按照《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不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公积金中心应当向其发出催缴通知书。欠缴单位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补缴欠缴额。欠缴额较大,不能一次性缴清的,单位应当提出补缴计划,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分期补缴。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要求需要把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缴纳完成。如果对于一次性缴纳完成有困难的,单位需要提出补缴计划,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完成后,通过补缴计划把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完成。
扩展资料:
以济南为例,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补缴完成。
单位在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时,先填写补缴申请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按照应补缴的时间顺序列出补缴明细经公积金中心网上预审通过后,持下载打印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和补缴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正式审核确认。
审核通过后,持公积金中心审核手续及交款票据,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电子版,纸质版,到缴存银行办理补缴入账手续。缴存银行应按照公积金中心核准情况将补缴金额按年逐月计入职工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