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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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16:39
一、保险公司车险理赔应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理赔
第一步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第二步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第三步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第四步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第五步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第六步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第七步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