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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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扩展资料: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挂靠方式,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
由住房城乡建设或者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4:03
建筑资质转让风险
资质转让期限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建筑业企业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名称、地址、注册资本、如果法定代表人已经转让,资质证书的转让手续应在工商业后30天内完成,其他日常资质证书转让手续也必须在30天内办理转让。如果资质证书未及时转让,可能会被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并对公司和企业负责人进行记分。
2.收费尾款问题
一般来说,转让的建筑资质一般都是高等级的资质,转让成本不低,转让人的最大风险是转让费收不到。在实际业务中,通常存在转让人将公司和资质变更给购买者之后,却没有收到最终付款。在这个时候,即使转让公司想要收回公司及其资质,操作也很麻烦,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建筑资质变更流程
熟悉需要准备的材料后,通过精心的准备,企业就可以去申请变更。不过,为了避免流程出错延长时间,还需要来详细了解下。
1、网上申报:需要变更资质的建筑企业,登陆住建部门的企业管理系统,填写变更申请。
2、按权属实地申报:实际提交材料时,要根据权属关系,选择合适的部门申报。一般来说,资质由哪个部门批准的,就在哪实地申报。
3、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检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合格的上报住建厅。
4、住建厅备案公示:住建厅收到审核报告后,对企业进行备案,然后发布共识。然后,企业就可以根据公示内容,办理手续领取新资质证书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4:04
只要损失是由出借资质造成,发包人就有权请求借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法律对承包人资质作了严格规定。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目前,建筑市场出借资质情形较为常见,如何确定出借资质的单位与借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承担方式,是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这条规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在借用资质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名义上的承包人是出借资质的单位,实际上的承包人是借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借资质方之名与借用资质方之实共同构成承包人,缺少任何一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不能订立。
因此,在对外关系上,可将出借资质方和借用资质方作为一个整体,对发包人负责。
第二,出借资质一方通常会以收取管理费等名义向借用资质一方收取费用,因此应当对他人借用其名义签订合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借用资质一方本无权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其违反法律规定通过借用资质获利,因此也应当对其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目前建筑市场上借用资质的情况较多,如果不让出借资质一方承担连带责任,出借资质一方不会慎重选择借用方,出借资质的违法现象会更加泛滥,对于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弊无利。
第五,根据《建筑法》第66条规定,出借资质方与借用资质方应对建设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借用资质与挂靠的法律性质相同。对于挂靠关系,司法实践中主流的观点是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过错在于出借资质,其所承担的责任应与其过错相当。实践中,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主要是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
《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吸收了《建筑法》第66条的规定。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还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等损失。
以上就是出借建筑工程资质存在的法律风险,卓玺集团建议还是自家公司办理建筑资质更安全有助于公司快速发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4:04
在进行建筑资质转让的时候,以下的7点特别要注意:
1、公司债务问题
受让企业在接手转让企业前,要检查公司的账务,是否有潜在的账务问题。
2、公司经营状态
受让企业需要检查转让企业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受到过处罚,在工商局的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3、是否有年检
年检是国家检查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手段,每年都会有例行检查,而且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年检。如果企业没有参与年检的话,会被记录在工商局的档案中,对企业信用有影响,还可能会面临处罚。
4、查看公司审计报告
受让企业需要检查转让企业注册资金是否为垫资注册,注册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有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5、了解公司业绩及在建项目情况,及是否出现过事故等;
6、营业执照有效期及营业执照年检是否合格;
7、建筑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等。
建筑转让企业只有注意这7点,才能有效的防止办理资质转让后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此,小编还要提醒建筑企业,在进行建筑资质转让前,企业还需要进行公司变更。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转让前原公司所属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日甲方移交公司相关资料给乙方,包括我们上述的文件和公章、档案等等。资质转让涉及的方面比较多,总之,建筑资质转让的便利可以给创业者很多,但实际操作却不是那么简单,了解建筑资质转让的注意事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