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体土地入股的一些思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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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23:04

加拿大女王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学院院长 梁鹤年

集体土地入股这个想法,我差不多10年前已经提出。这关系到土地的有效利用。土地是“资产”,也是“资源”。这两个理念是关联的,但运作是很不一样的。作为“资产”,你是“拥有”;作为“资源”,你是“利用”。一个是“有”,一个是“用”。作为资源,它应该要“用”才正常。土地是经济生产的要素之一。大家知道经济生产要素就是资本、劳动力、自然资源。所谓“用”是土地配合其他的生产要素来产生一种产品。要土地、人、资金和机器一起用起来才可以盖房子。单有土地不会有房子,单有机器、劳动力也不会有房子。盖房的时候,3个生产要素要配合起来,但是这个“用”也不是运用1次,可以多次地使用。20世纪50年代,我在住的房子是刚刚盖成的8层高楼,但是从前在同一块地上是盖成4层。70年代我离开的时候,已经重建了,是20层。等到我80年代再回去,是40层。所以,土地要不断地转用才能发挥它作为资源的作用。

土地在中国是公有的,分为国家的和集体的。承包土地的农民的占用权,是产权的一部分。“占”是资产的理念,“用”是资源的理念。

这个占用权的委托者是国家,受委托的是农民。占用权入股,土地的“用”就开始可以流转。土地使用的灵活性通过占用权入股带来的运转灵活性提升了。

作为生产要素,土地是件实物,是固定的,变成为产权就是抽象的了,变成“股”以后更抽象,但是抽象的好处是可以把它分割。一块地很难分,一个产权也不容易分,但是如果产权变成股权,再变成股票的时候,就容易拿来分了。

土地资源本身是一种天然的垄断。所以,土地的产权如果不是国家拥有就是私人所有。土地将来一定要涨价。我个人认为国家的垄断较安全,如果是资本家的垄断就很难约束。

我想把上面说的“抽象”再延伸下去谈谈。现在我们讲的金融危机、金融海啸都是实物的抽象化。实物抽象化而变成产权,产权抽象化而变成股权,股权的抽象化就是股票,股票抽象化成金融产品。生产资源、生产要素通过一次、两次、三次抽象化变成金融产品。金融产品买卖的时候谁可以追踪到这一行为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是什么?金融危机就是这样的:不能追踪它的实际影响,但是这边追求金融产品的最高利益,影响到另一边实实在在的生产过程。这一点理念使我倾向于集体土地合作社。

西方有股份公司,中国有公社。在理念上公社的“权”是一人一票,“利”是每个人一样。这种组织产生的问题就是少了积极性。股份公司的“权”是按照股份多少,“利”也是要按照股份多少,所以大股东支配一切。合作社是每人一票(像公社),按股分利(像公司),入股时按承包土地目前用途来计算价值。每个社员永远有一票,永远有相当于拥有的股份的利益,这样社员们的积极性强,将来生活也有保障。如果有开发商想拿资金来入股,一定要征得社员同意,但是他们没有投票权,只有按股分利。这些方式都可以提升土地的利用。我最后要提醒的就是股权一定不能流出社外。如果社员要出让,就一定要卖给合作社。

合作社就是把个人使用权跟国家产权加在一起,是一个比较好的做法。它一方面考虑国家的利益,另一方面考虑私人的利益。产权留给国家是好事,因为这个产权就是国家作规划的合法基础,能有效地约束土地的使用。占用权或使用权流转,会使人民好好地利用土地生产。占用权转给农民是好的事情。把它入股,流转的时候就非常灵活,可以提升民生的需要和经济发展的需求。这是中国的国情。

土地是资产,也是资源。入股的时候就是把资产跟资源连起来,把产权跟生产资源连起来。我很赞成这一点,不过唯一的考虑就是将来流转的时候还是最好把它保留在一个合作社里,让它们作为一个整体,让农民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这样,作为一个社员,每一个农民会感觉到他不但参加了生产的活动,也保护了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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