阪泉之战和逐鹿之战哪个现发生的?那个是针对蚩尤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52

我来回答

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3:06

  先是逐鹿之战,后是阪泉之战。

  逐鹿之战:
  相传中国远古时代,黄帝、炎帝两族联合同蚩尤九黎族进行的一次大规模战争。约四五千年前中国父系氏 族社会时期,传说兴起于今关中平原、山西西南部的黄帝族与炎帝族经过融合,沿着黄河南北岸向今华北大平 原西部地带发展,而兴起于今冀、鲁、豫交界地区的蚩尤九黎族,则由东向西发展。两大部落联盟为争夺适于牧猎和浅耕的地带,在涿鹿之野(即浊陆,今太行山与泰山之间古河、济浊流充斥的广阔原野)展开长期争战。 蚩尤族勇猛凶悍,擅长角抵,联合巨人夸父部族与三苗部族,先驱逐炎帝,后又乘势北进涿鹿(在今河北境), 攻击黄帝族。传说蚩尤率领所属72氏族(或说81氏族),利用浓雾天气围困黄帝族。黄帝族率领以熊、罴、狼、 豹、貙、虎等为图腾的氏族,数战不胜。后得到玄女族帮助,吹号角,击夔鼓,乘蚩尤族迷惑、震慑之际,冲破迷雾重围,击败蚩尤,终在中冀之野(即冀州,今河北地区)将其擒杀。取得战争胜利的部落联盟首领黄帝 成为华夏族的共同祖先。炎帝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领袖之一,祖庙在陕西省宝鸡渭滨区渭河公园内。

  阪泉之战:
  阪泉之战是在黄帝与炎帝共同战胜九黎族团蚩尤、平定了叛乱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战役。阪泉之战是有熊集团内部帝、后之间因权力之争而爆发的。这场战争,在历史意义上,是彻底结束了原始社会末期因战争产生而形成的帝、后双头领导*。黄帝在这场战争中,经“三战然后得其志”,成为各部落拥戴的天子,而炎帝败得心服口服,甘愿称臣,发誓不再与黄帝抗衡。所以说,阪泉之战,是部落方国时期双头领导*向文明时代一元领导的一个转换,是一种*制度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变革。
  黄帝、炎帝本是同父母所生的亲兄弟,为什么会同室操戈?《新书·制不定》:“炎帝者,黄帝同父母弟也,各有天下之半。黄帝行道而炎帝不听,故战于涿鹿之野”。事实上,其核心性本质问题,还是部落方国帝、后双头领导夺权之争。战争的起因,是自黄帝建议派官到少昊、太昊两地施治,炎帝亲往太昊,而蚩尤驻兵少昊后,假借黄帝之命暴掠民财,随意设使“奸宄夺攘矫虔”行为,*迫黎民随其作乱。炎帝闻讯后,率兵北上山东,筑邑空桑以监。后被蚩尤追杀,一直将蚩尤引到涿鹿,黄帝为使骄兵之计,做好战场布阵,故意按兵不动,未及时出兵救援被蚩尤追杀的炎帝,炎帝对此心存积怨,是酿成了这次战争的根源之一。
  黄帝战蚩尤,炎帝基本上驻兵于阪泉,并未消耗力量。涿鹿之战后,加上炎帝内部有人挑拨,要炎帝统领称帝。所以,炎帝乘黄帝喘息未定之际,举兵向黄帝发难。《六韬》中所引的《黄帝经》中一段轩辕黄帝语,大约就是他此时心迹的一种体现:“日中不彗,是谓失时;操刀不割,失利之期;执斧不伐,贼人将来。涓涓不塞,将为江河;荧荧不救,炎炎奈何?两叶不去,将用斧柯”。于是“养*民,不好战伐”的黄帝决定“以战去战”,消除未来战争的隐患,“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神州一统的国家制度。
  阪泉之战是在矾山镇西南、涿鹿山北的阪泉河谷中进行的,面积不过八平方公里,开战后,黄帝率领“熊、罴、貔、貅、貙、、虎”六部军队在阪泉之野与炎帝摆开战场,六部军队各持自己的崇拜物为标志的大旗,黄帝作为六部统帅也持一面类似“大纛”之旗,列开了阵势。
  首先,炎帝在黄帝没有防范的情况下,先发制人,率兵以火围攻,使得轩辕城外经常浓烟滚滚,遮天蔽日,应龙带人用水熄灭火焰,黄帝帅兵将炎帝赶回阪泉之谷,嘱手下士兵只和炎帝斗智斗勇,不伤其性命。在阪泉河谷中,竖起七面大旗,摆开了星斗七旗战法。炎帝火战失利后,面对星斗七旗战法,无计可使,一败涂地,躲回营内不敢挑衅。黄帝仰慕炎帝的医药和农耕技术,决心与他携手创建文明国家。他在炎帝营外摆阵练兵,千变万化的阵法层出不穷,星斗七旗阵,让炎帝的士兵看的眼花缭乱,在长达三年多的操练中,使各部的战斗力逐渐增强,而炎帝利用崖头作屏障,只能观望阵势。然而,黄帝在这三年多的时间内,一边以星斗七旗战法练兵做掩护,一边派人兵日夜掘进,早将洞穴挖到炎帝营的后方。忽一日,黄帝兵将突然窜出,偷袭了炎帝营,活捉了炎帝,俘虏了兵丁,这一战让炎帝输的诚服,甘拜下风。甘愿帮助黄帝烧荒垦田,治理家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3:06

先是阪泉之战后是逐鹿之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3:07

先是逐鹿之战,逐鹿之战是炎黄战蚩尤

阪泉之战是胜了之后,炎黄两人打起来了

这有具体的你看看吧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0132829.html?si=2&wtp=wk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