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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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0 21:13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的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0 21:14
我觉得,由于房屋已经倒塌,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已不归属于你,若想再次拥有房屋再基地的使用权只能从新邹审批手续从新批得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