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5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23:48
一、开发商加盖公章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原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登记》(原件)5、收入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6、房屋信息摘要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摘要(原件及复印件)7、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8、缴存公积金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9、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10.开发商加盖新印章的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2、交易房屋过户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3、婚姻证明原件14、所购房屋首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5、委托扣款(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16、评估报告(原件)13、婚姻证明原件14、所购房屋首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5、委托扣款(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16、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23:49
一、成都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共有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三)符合规定的住房买卖合同、协议及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成都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
(一)受托银行受理岗收集齐全借款人的证明资料并初审。
(二)根据银行初审意见,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查管理岗、专职审批人岗再进行审批。
(三)审批通过后及时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23:49
一、开发商加盖公章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原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登记》(原件)5、收入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6、房屋信息摘要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摘要(原件及复印件)7、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8、缴存公积金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9、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10.开发商加盖新印章的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2、交易房屋过户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3、婚姻证明原件14、所购房屋首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5、委托扣款(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16、评估报告(原件)13、婚姻证明原件14、所购房屋首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5、委托扣款(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23:50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