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5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04:08
1、发现聚众*等聚集性违法行为以及私自在公共场所组织聚集性活动的,请拨打举报电话:110(市防控指挥部社会治安组)、12315(市防控指挥部市场工作组)。
2、发现农贸市场、商超等公共场所未严格执行进出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的,请拨打举报电话:12315(市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及市场监管组)。
3、发现社区、小区(村组)以及临时性封闭卡口无人值守、私自放行车辆和人员、不登记进出人员以及不进行测试体温的,请拨打举报电话:12380(*组织部)。
4、发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干部擅离职守、推诿敷衍、玩忽职守,不履职尽责的,请拨打举报电话:12380(*组织部)。
5、发现药店、商超以及个体商户等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的,请拨打举报电话:12315(市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及市场监管组)。
【拓展资料】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根据宜州区委、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决定从2020年2月2日起设立疫情防控举报电话,并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市民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举报对象包括三类,一是2020年1月15日以来,从湖北来宜州区人员和去过湖北后返回宜州区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向所在乡镇或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二是在落实湖北流入(返回)宜州区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实施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人员。三是密切接触湖北返乡人员有发热症状、未自觉全家居家隔离的。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向宜州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或各乡镇*举报,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交相关乡(镇),乡(镇)要在2小时内办理完毕;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并且,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5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04:0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全国疫情举报电话12309。另外,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作风漂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62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