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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可以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解除合同的,另一种情况是一方自己解除合同。如果是当事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其行为是法律或者合同赋予当事人的一定权利,但是此权力是适用于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以及不可抗力所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法律分析】
除当事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以外,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应该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只要不去违背国家法律规定或者不违*公共利益的,双方是可以随时经过协商来解除合同的,这也体现了合同的自由性原则。承租人租赁房屋其目的就是为了使用此房屋,如果出现出租人拒不交付房屋的情况,承租人想要承租房屋的目的就没有办法实现,所以承租人享有租赁合同的解除权。如果出现问题的原因并不是由于承租人引起的,导致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出现毁损、灭失的,那么承租人是可以要求出租人减少租金或者不用去支付租金的;如果因为此情况导致双方不能实现合同的,承租人可以自动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如果具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导致房屋没有办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承租人也是有权利与对方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主要是租赁房屋没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关于房屋使用的强制性规定时以致于承租人无法使用的,承租人也可以与其解除合同。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租赁房屋危及到承租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健康时,承租人也是有权利随时与对方解除合同,即使承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的时候已经知道房屋的质量并不合格的,承租人仍有权利随时与出租人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