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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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0 17:30
税额=价税合计除以(1+税率)乘以 税率=10除以(1+13%)乘以13%=11.50
*是价外税,价税合计(含税价)=价款(不含税价)+*
*税额=价款(不含税价)乘以*税率
价税合计(含税价)=价款+价款乘以*税率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除以(1+税率)
税额=价税合计除以(1+税率)乘以 税率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乘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乘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0 17:31
1、*是价外税,价税合计(含税价)=价款(不含税价)+*
2、*税额=价款(不含税价)×*税率
3、价税合计(含税价)=价款+价款×*税率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税率)
税额=价税合计÷(1+税率)× 税率=100÷(1+13%)×13%=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