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的怎样修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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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03:35

  记账凭证是本单位财会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载有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及简要内容,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文件。接下来请欣赏我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已经记账的记账凭证如何修改。

  已经记账的记账凭证修改方法

  第一种是输入后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凭证。对于未经过“审核”功能操作的错误记账凭证,可以由凭证填制操作员,直接进行修改并保存。

  第二种是已通过审核但未记账的凭证。对于已“审核”但未“记账”的错误记账凭证,不能直接在记账凭证上进行修改,而应首先由审核操作员在“总账系统”/“凭证”/“审核凭证”功能窗口中,进行“取消审核”(也称为“反审核”)操作后退出;然后由填制凭证操作员进入总账系统,在“填制凭证”功能中,调出该张错误凭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保存退出;最后由审核操作员再次进入总账系统,在“总账系统”/“凭证”/“审核凭证”功能窗口中,重新对该张已修改过的凭证进行“审核”操作。

  第三种是已记账但未结账的凭证。对于此情况,欲实现无痕迹修改,可利用系统提供的“反记账、反审核”功能,即取消“记账”、“审核”后直接修改。具体而言,首先在“总账系统”窗口中,单击“期末”/“对账”菜单项,打开“对账”操作窗口,此时按下快捷键“Ctrl+H”键,即可激活“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然后退出“对账”窗口;单击“凭证”/“恢复记账前状态”菜单项(此功能平时不显示,待退出“总账系统”后将隐蔽而不显示出来),弹出“恢复记账前状态”操作窗口,在“恢复方式”中选择“月初状态”项,输入主管口令,然后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将恢复为记账前状态;最后,按照上述第二种凭证的方法,调用错误凭证进行修改,再进行“审核凭证”和“记账”功能的操作。

  第四种是已结账的凭证。对于这种情况,可利用系统提供的“反记账、反审核”功能,在“结账”向导一的选择月份窗口中,首先单击要取消结账的月份,然后按“Ctrl+Shift+F6”键,系统弹出“确认口令”窗口,让拥有结转权限的用户,在该窗口中输入口令,然后单击“确认”按钮,系统将快速地取消结账操作,使各种账簿记录恢复到未结账前的状态。最后按上述第三种凭证的方法,调用错误凭证进行修改,再进行“审核凭证”、“记账”和“结账”功能的操作。

  记账凭证的记账要求

  记账凭证的附件就是所附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必须附在相应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记账凭证上标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对附件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可以不附原始凭证的是:结账的记账凭证;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

  2、一张原始凭证只对应一张记账凭证的:将原始凭证直接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3、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的,有两种方法可以使用:①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然后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便于查找;②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然后在其他记账凭证后面附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4、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的费用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该原始凭证由本单位保留。附在本单位的有关记账凭证后面,给共同负担费用的其他单位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供其结算使用。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所要求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入的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

  记账凭证的主要特点

  记账凭证法以记账凭证为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数据来源,通过将记账凭证划分为若干类别,从而直接反映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此方法的主要特点有:

  1.数据直接来源于记账凭证。一张记账凭证所记录的金额是否应列示于现金流量表,应按照会计科目优先原则即根据凭证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来做出判断。一张完整的记账凭证包含四个最基本的要素:会计科目、记账方向、金额数据和摘要。现金流量表主要依据这四要素来编制。

  2.会计科目划分为两类。会计科目可分为现金类和非现金类两类。现金类科目包括:①库存现金;②银行存款;③其他货币资金;④备用金;⑤短期有价证券(现金等价物)。非现金类科目,指会计科目表中除上述现金类科目以外的全部会计科目。

  3.记账凭证划分为三类。在全部会计科目划分为现金类和非现金类两类的基础上,将所有的记账凭证按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划分为三类:①双金类凭证,这类记账凭证的借贷双方都是现金类科目。②双非类凭证,这类记账凭证的借贷双方都不是现金类科目。③单金类凭证,这类记账凭证的借贷双方只有一方是现金类科目,其可进一步分为单金流人类凭证和单金流出类凭证。

  4.应用记账凭证法的基本原则。

  (1)双金类、双非类凭证所记录的金额都不在现金流量表上反映。

  (2)单金类凭证所记录的金额应当且必须全部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某一行次内,不重不漏。记账凭证若是借记现金类科目,贷记非现金类科目,则此类凭证记录的金额一律视为现金流入;反之,凭证所记录的金额一律视为现金流出。

  (3)列表行次的选择。若记账凭证是单金类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列示在现金流量表上具体行次的确定应采用客观内容优先制,即依据记账凭证摘要的具体内容选择列表行次。

  以上基本原则可概括为:双金双非要排除,单金凭证不重漏;借金贷非是流入,借非贷金是流出;是否列表看科目,列表行次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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