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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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10:39
最近有朋友发来几张召回通知,因为几年前买的进口甲壳虫又被召回了。
对于这位朋友的遭遇,车谈君是表示非常同情的,毕竟人家一个月内已经进了三次4S店,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不是看上了4S店的哪个小哥哥了。
为什么要说“又”呢?实际上这次召回的原因还是因为大众的一些车型使用了特定供应商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变速箱机电单元上壳体,其固定蓄压器的螺纹在使用中可能开裂并引起油压下降,部分情况下造成离合器不再耦合,导致车辆失去驱动力,存在安全隐患。关于这个问题在2019年5月5日大众已经在国内召回过了一次,召回之后分析了一下,发现之前的上壳体检查方法不能完全准确识别所有可能存在缺陷的零件。
所以为了确保准确识别全部缺陷车辆、消除安全隐患,需要对上次召回活动中所有尚未更换上壳体的车辆(其中也包括之前已经执行过召回检查,但是未更换上壳体的车辆),重新采用全新方法检查变速箱机电单元上壳体,如果确认为所涉及供应商提供的零件,则免费更换改进后的上壳体维修套件,以消除安全隐患。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和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4月24日起对部分2009–2015年款进口甲壳虫、尚酷及高尔夫系列、部分2010-2014年款进口奥迪A1、A3、部分2013年款国产速腾、高尔夫、迈腾、大众CC及宝来系列、部分2012-2013年款国产途安、明锐、朗逸、昊锐和帕萨特系列一共732辆车实施召回。
车主会有补偿吗?
很多朋友会在想,如果汽车召回的话,自己会有补偿吗?
实际上从国内外的召回案例来看,大多数召回是没有补偿的,*也不强制补偿。这一点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也有所体现,并没有规定汽车公司在召回时需要进行补偿。
但是,如果车主因为汽车召回的缺陷实际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不少有责任心的车企会主动对这种情况进行补偿。比如说2019年6月27日起蔚来因为动力电池问题对ES8电动汽车进行召回,主动承诺会对所有因电池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用户财产损失依法进行赔付。
实际上来说,如果是因为车辆缺陷实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补偿。《消费者权益保*》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国内外也不乏有因为这些原因而产生的诉讼案例的。
写在最后
在最后车谈君还是要认真的重复之前说过的一个观点:汽车召回这个事情一方面确实说明召回车辆有缺陷,不管是设计原因还是质量问题,车企积极主动召回的态度毕竟还是体现了企业对召回工作的重视以及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但是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车企,如何在设计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有缺陷的产品流到消费者的手上,才是更加需要努力去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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